本案自 95 年提告以來,關鍵身分被隱匿、管轄被錯置、不起訴瑕疵始終不處理。 司法機關不是不知道,而是不作為。 所有證據已公開,請司法官與人民自行判斷:究竟是人民無理,還是司法官集體護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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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所有檔案皆為原始證據,供監察院、立委、媒體與人民查驗。)
聲請人:彭恢華(95 年 5 月 30 日提告迄今) 網站:https://111111.fun Email:jetbomb2012@gmail.com
司法官長期不作為、隱匿不法要件